李九如(1869?1940年)名逢旭,字静庵,哒释哱啰中庄人。少时好学苦读,20岁为庠生(秀才),清光绪二十年(1894年)甲午科举人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 年),任邠州训导,后任陕西省西安府知州同。在任期间,力掌学政,恪尽职守,处事公道,教育振兴,清封奉政大夫五品衔,其祖上亦膺封树碑。
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,应半个川小川村孔庆廉之邀,参与编纂《古金城 ?孔子世家谱》十二卷,现存十卷。宣统三年(1911年),因家境不幸辞归故 里。民国初年,应甘肃省督军张广建之聘,在省税务厅任职。期间,曾向省府上书,呈诉国民马队摊派草料税款、军人摧草要款横行乡里等事宜,引起省府重视,颁发布告永著为令。皋兰县行政长江命职及四乡绅士李九如等十七人发起,向皋邑农工商贾募捐,修建了吧咪山神庙。民国5年(1916年),有半个川七庄群众拒交杂税,亦有个别违令偷种罂粟之事,皋兰县衙将七庄头人拘捕关押。九如据理上书,陈述官府“禁民不禁官”的时弊,释放了在押人等。民国 8年(1919年),受刘尔炘委托,主编《甘肃人物事略》一卷。民国11年(1922 年),张心一赴美留学时,他捐助俸银50两,并与在兰同乡为其募资济困。
民国14年(1925年),孙中山先生逝世后,他亲笔撰写挽联三副,表示沉痛悼念和无限哀思。民国16年(1927年),九如挽联五卅惨案,追悼李大钊诸同志,抨击当局残暴罪行,赞扬李大钊诸同志为国捐躯的高风亮节和革命精神。
民国22年(1933年),应甘肃省主席朱绍良之聘,在省民政厅任职。期间,他与刘尔炘、王世相、王树中、王煊、水梓等交往密切,积极开展社会慈善事业,扶贫济困。民国24年(1935年),任甘肃省儿童实施委员会委员,为保护儿童、妇女合法权益,奔走于社会各界。为甘肃省民政厅撰写楹联39副;应和政县首任县长王树基之求,撰写县衙楹联6副,内容为体恤民情疾苦、为官清廉之类。常和刘尔炘等人切磋诗文,抨击时弊,以和诗等形式抒发忧国忧民之情怀。辑有《静庵文稿》四卷和《静岑文稿》、《平日稿记》。
李九如受严师许尔炽熏陶,一生热爱教育事业,曾先后两次在塔什堡总庙招生授课办私塾。中举前,边学边教;辞职归里后,又办私塾。得意门生有杨伯泉、付文蔚等。
(选自《吧咪山志》)